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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一名女乡党委书记被实名举报索贿40余万 回应:系诽谤已报警

乡党委书记索贿逾40万元?日前,这样的一个举报视频在网上流传。2月21日,该书记回应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,“不属实,系诽谤,已报警。”目前,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。

这位实名举报的男子自称姓闫,举报对象是山西阳曲县凌井店乡党委书记张某。

记者发现,在网上流传的这段1分18秒的举报视频中,有一男一女的对话,视频中还配有饭局图片和微信聊天截图等。

闫某在举报视频中称,张某曾多次要求他设宴招待她和她的朋友及下属,共计花费3万多元,张某多次让他在太原市、盂县等多个高档餐厅为其买单,他被迫无奈只能忍受,长时间来共计为她支付餐费娱乐费高达4万余元。

闫某还说,他在张某任职的凌井乡有工程,张利用手中的权力多次向他索贿并将其名下房产“口头上卖给我”,但实际产权仍在她手中,借此收取了他37万元。

记者看到,这段举报视频中两人的微信聊天截屏显示,闫某对张某说,“书记,我给你付了36万,其他的就不说了。”张某说,“一起算了吧,闹这人情干啥。”

“不用,就给36(万)就行。”

张某说,“不用不用。”

闫某又说,“其他的我忘了,您非要给就给上3000(元)。”

张某说,“车位4800,物业5000,密码锁2000,卫生间的一个门1000,你看可以不?还有啥都算上吧。”

记者曾多次联系举报人闫某,未果。

2月21日,记者联系上了被举报人张某。

她告诉记者,闫某所言都不属实,他是故意诽谤,自己已经报警了。

她说,当时她有个朋友要卖房子,她介绍后,闫某买了那个朋友的房子,闫某支付了一部分钱,卖家给了合同和钥匙,闫某搬进去住了,“他住进去后,租了个车位,换了把锁,还交了物业费,支付了36万,房屋总价是50万,后面的钱一直没有支付。”

张某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,当初卖家急着用钱才卖的房,在还有一部分钱没有支付的情况下,卖家很着急,而闫某一直给不了,卖家便给她说,有人看上了那套房子,打算卖给别人,后来别人给了全款,“我说你想卖就卖吧。”

张某称,基于闫某当时换了锁,租了车位,还交了物业费,“我就对他说,你算一下账吧。”

张某坚称,那套房子是她朋友的,不是她的,“这个可以查得到的,不是我的名字,确实不是我的,是我多了个嘴,介绍朋友卖的。”

她介绍说,那37万是她朋友收的,后来退还了,朋友退的。

当记者追问闫某在举报视频中称,曾替她支付数万元餐费等问题时,张某说自己有事很忙,便挂断电话。

随后,记者致电阳曲县纪委,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,他们已关注到网上的那个举报,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,目前他们正在调查中。

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申晓渡 编辑 董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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